开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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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部分贷款政策、部分提取政策和部分提取资料进行了调整。
《通知》提到,借款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后申请贷款的时间,由贷款申请前2年内调整为1年内;借款人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申请银行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不再限制所抵押房产房龄,也不再限制所抵押房产房龄和贷款年限之和,但贷款期限不超过房屋剩余的国家规定使用年限,且需该套房能够正常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以上政策规定,从2020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凡以前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政策规定内容为准。
以下为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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