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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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通知》提出,要因城施策突出“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挪用交易监管资金”等整治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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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江北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中明确,应当在售楼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记载有资金监管账户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还应公示与监管部门、监管银行签订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为贯彻住建部等8部门《通知》要求,将规范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常态化、经常化,切实监管好使用好商品房预售资金,常德市住建局决定对在建楼盘预售资金监管账号进行公示。公示的监管账号为市住建局、银行和开发企业三方共同确认的监管账号,期限从项目办理预售许可证到取得首次登记为止。
购房人支付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等)直接存入监管账户。购房人申请商业和公积金贷款的,由开发企业委托贷款银行将贷款资金足额及时划转至监管账户,保证监管资金全程接受监管。
请广大购房者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认真核对监管银行和监管账号信息,如发现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要求购房人将购房款汇入非监管账户的,请致电7896991进行投诉举报。
据悉,常德市市住建局将通过官网(https://zfjsw.changde.gov.cn/)、“常德市住建局”微信公众号及媒体向社会定期公示在建楼盘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力求达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逐步形成开发企业不敢挪用,购房人不会误存的格局,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工程建设,督促开发企业按约定时间交付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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